鋼結構廠房協議書
鋼結構廠房協議書是一份正式文件,用于規定和確認雙方在建設或改造鋼結構廠房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此協議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 合同雙方信息:明確列出參與項目的各方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關鍵信息。,,2. 工程項目的概述:描述鋼結構廠房的建設規模、位置、設計標準、使用目的及預期的功能需求。,,3. 工程范圍與要求:詳細列出工程的具體工作內容,如結構設計、材料選擇、施工工藝、質量標準等,以及相關的技術規范和驗收標準。,,4. 工期與進度安排:約定工程的開工日期、完工日期以及中間檢查和驗收的時間點。,,5. 費用與支付方式:確定工程的總造價、分項費用、付款計劃以及任何預付款、進度款和尾款的支付條件。,,6. 變更與調整:對于工程設計變更、材料更換或其他可能影響項目的情況,需要有明確的處理流程和條款。,,7. 風險分擔:明確雙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及其應對措施,包括不可抗力條款。,,8. 爭議解決機制:設定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的方式,比如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法院訴訟。,,9. 其他相關條款:可能包含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保密協議、安全生產責任等額外條款。,,10. 簽字蓋章:由雙方授權代表在合同上簽名并加蓋公章以證明其有效性和執行力。
以下是一份鋼結構廠房協議書的范例:
鋼結構廠房協議書
一、協議雙方
- 出租方(甲方):[甲方姓名/公司名稱]
- 聯系地址:[甲方地址]
- 聯系電話:[甲方電話]
- 承租方(乙方):[乙方姓名/公司名稱]
- 聯系地址:[乙方地址]
- 聯系電話:[乙方電話]
二、工程概況
- 工程名稱:[具體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詳細地點]
- 工程內容
- 工程為全包工程,乙方負責鋼梁、柱子、檁條等鋼結構部分的制作、安裝、焊接、防腐和屋面彩鋼的安裝(詳見工程附件圖)。
- 鋼結構廠房材料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工程面積:[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
三、施工準備和責任
- 承包方(乙方)責任
- 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 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 在施工過程中要服從甲方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 乙方須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及設計圖紙要求購置材料并提供材質證明,并按照相應標準進行加工制作,如不相符,甲方有權提出整改或相應經濟賠償。
- 乙方在施工中的垃圾一律要清理到指定的地方,并在施工驗收前清理干凈,否則不予驗收。
-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 工人進入場地必須佩帶上崗證,如沒有佩帶,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 發包方(甲方)責任
- 施工過程中,協助乙方協調好各種關系。
-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源。
四、工程期限
- 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X]天(日歷天),自[開工日期]開工至[竣工日期]竣工驗收。
- 開工前[X]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
- 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 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 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 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五、工程質量
- 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具體質量標準]
- 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 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或簽字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 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 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 本合同簽訂后[X]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X]%備料款,計人民幣[X]元。
- 工程全部結束后,經驗收合格后[X]月內再付合同總價[X]%,計人民幣[X]元。
- 扣除合同總價[X]%的質保金,計人民幣[X]元。
- 剩余工程合同總價[X]%,計人民幣[X]元,[具體支付時間]付清。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 雙方認可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 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
- 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采取實施。
八、保修期
- 鋼結構部分的保修期為[X]年,在保修期內,承包方負責屋面和鋼結構的質量(人為因素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壞除外);[其他部分如鋼架表面防腐等的保質期可單獨列出]。
九、違約責任與違約解決方式
- 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若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等。
-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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