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計算原則
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計算原則涉及確保加固后的結構在安全、功能和耐久性方面達到預期目標。設計計算原則主要包括:,,1. 安全性:加固設計應保證現有結構的安全性,避免因加固而產生新的安全隱患。,2. 功能性:加固后的建筑物或構筑物應滿足其使用要求,包括承載能力、穩定性、抗震性能等。,3. 經濟性:加固工程應考慮成本效益,選擇性價比高的材料和方法,并確保加固過程的經濟合理性。,4. 施工可行性:加固設計需考慮施工過程中的技術難度、工期要求以及現場條件,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5. 環境影響:加固設計應減少對周圍環境的負面影響,如噪音、振動、污染等。,,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計算原則旨在通過科學的方法和合理的設計,實現結構加固的目的,同時確保加固后的建筑物或構筑物能夠滿足安全、功能和使用要求,且經濟效益合理。
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計算原則
一、結構分析方法原則
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采用的結構分析方法,應遵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規定的結構分析基本原則,且在一般情況下,應采用線彈性分析方法計算結構的作用效應。
二、承載能力與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設計、驗算原則
- 結構作用相關
- 結構上的作用,應經調查或檢測核實,并按規范規定和要求確定其標準值或代表值,若此項工作已在可靠性鑒定中完成,宜加以引用。
- 作用效應確定要求
- 計算圖形方面:結構的計算圖形,應符合其實際受力和構造狀況。
- 效應組合、系數方面:作用效應組合和組合值系數以及作用的分項系數,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確定,并應考慮由于實際荷載偏心、結構變形、溫度作用等造成的附加內力。
- 結構構件尺寸取值
- 結構、構件的尺寸,對原有部分應采用實測值;對新增部分,可采用加固設計文件給出的名義值。
- 原結構混凝土和鋼筋強度取值
- 原設計文件有效且無嚴重性能退化時:當原設計文件有效,且不懷疑結構有嚴重的性能退化時,可采用原設計的標準值。
- 應重新檢測時:當結構可靠性鑒定認為應重新進行現場檢測時,應采用檢測結果推定的標準值。
- 受條件限制無法取芯時:當原構件混凝土強度等級的檢測受實際條件限制而無法取芯時,允許采用回彈法檢測,但其強度換算值應按本規范附錄B的規定進行齡期修正,且僅允許用于結構的加固設計。
- 加固材料性能和取值
- 加固材料的性能和質量,應符合規范規定;其性能的標準值應按本規范第3條確定;其性能的設計值應按規范規定采用。
- 考慮加固時原結構受力狀況
- 驗算結構、構件承載力時,應考慮原結構在加固時的實際受力狀況,即加固部分應變滯后的特點,以及加固部分與原結構共同工作程度。
- 傳力路線或結構質量改變時的驗算
- 加固后改變傳力路線或使結構質量增大時,應對相關結構、構件及建筑物地基基礎進行必要的驗算。
- 地震區結構加固要求
- 地震區結構、構件的加固,除應滿足承載力要求外,尚應復核其抗震能力;不應存在因局部加強或剛度突變而形成的新薄弱部位;同時,還應考慮結構剛度增大而導致地震作用效應增大的影響。此外,本規范的各種加固方法,一般情況下可用于結構的抗震加固,但具體采用時,尚應在設計、計算和構造上執行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和《建筑抗震加固技術規范》JGJ116的規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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