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浙江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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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給各位分享浙江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浙江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局部修訂,規范幼兒園班額 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行業標準《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日前,湖州市教育局發布“關于印發《湖州市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修訂)》浙江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的通知”。就小區配建幼兒園事宜,出臺浙江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了相關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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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一批新規開始實施
法官法、檢察官法施行,鞏固司法責任制改革成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兒童個人信息;保健食品將產管并重;智能快件箱管理完善快遞“最后一公里”……
10月,一批新規將開始實施。
法官法、檢察官法施行,鞏固司法責任制改革成果
全國人大常委會最近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法官法和檢察官法,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修訂后的兩部法律體現了司法責任制改革、員額制改革等近年來我國司法體制改革成果,對法官、檢察官的權利義務、遴選、職業保障等作出了更加完善的規定。
兩部法律明確規定,法官審判案件、檢察官履行職責,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檢察官法同時規定,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既要追訴犯罪,也要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同時,兩部法律對法官、檢察官的任職回避、懲戒、兼職等作出了一系列規定,就是要確保法官、檢察官在合法范圍內行使權力。通過法律明確規定對法官和檢察官的管理措施,真正做到有權不任性、放權不放任、用權受監督。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兒童個人信息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將自10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制作、發布、傳播侵害兒童個人信息安全的信息。
根據規定,兒童監護人應當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教育引導兒童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和能力,保護兒童個人信息安全。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應當以顯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兒童監護人,并應當征得兒童監護人的同意。
規定還提出,網絡運營者落實兒童個人信息安全管理責任不到位,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由網信部門依據職責進行約談,網絡運營者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違反該規定的,由網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根據網絡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快遞“入柜”需經收件人同意
國家郵政局日前發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智能快件箱,正逐步成為我國城市快遞末端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據郵政部門統計,目前我國已鋪設32萬組智能快件箱,快件箱遞率達11%。
辦法規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征得收件人同意,投遞快件后應及時通知收件人。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要加強數據安全和快件安全保障;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要加強人員管理規范和服務流程規范。
據介紹,快遞末端是各類快遞數據的端口,末端數據的安全保障備受消費者關心。企業要妥善存儲使用用戶數據,利用用戶大數據進行增值應用的,要尊重用戶權益,陸鎮不得將具有個人隱私特征的數據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央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調整新規,10月8日起施行
中國人民銀行8月25日發布公告稱,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以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數值應符合全國和當地住房信貸政策要求,體現貸款風險狀況,合同期限斗悉早內固定不變。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二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另外,商業用房購房貸款利率不得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暫不調整。
各類保險宣傳材料,不得出現“存款”“儲蓄”等字樣
10月1日以后,大家在銀行里看到的保險宣傳資料將不得出現銀行的名字和LOGO,也不得出現“存款”“儲蓄”“與銀行共同推出”等字樣。8月27日,銀保監會官方網站發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對商業銀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的諸多細節進行了相應規范。辦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局部修訂,規范幼兒園班額
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行業標準《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版《規范》規定托兒所、幼兒園的服務半徑宜為300m,提高了獨立設置托兒所、幼兒園的班數。此外,托兒所、幼兒園僅能與居住、養老、教育、辦公建筑合建。廚房、衛生間、試驗室、醫務室等使用水的房間不應設置在嬰幼兒生活用房的上方。幼兒生活用房不應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保健食品原料范圍有新要求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并發布的《保健空雀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將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規定,除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外,納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具有國內外食用歷史,原料安全性確切,在批準注冊的保健食品中已經使用;二是原料對應的功效已經納入現行的保健功能目錄;三是原料及其用量范圍、對應的功效、生產工藝、檢測方法等產品技術要求可以實現標準化管理,確保依據目錄備案的產品質量一致性。 綜合新華社、澎湃等
幼兒園的建設有什么標準和規定嗎
(一)幼兒園應獨立設置,地址選擇在地質穩定、交通便利、環境安全、周邊無污染的地段。
(二)幼兒園應功能分區明確,布局合理,建筑形式和風格力求體現幼兒特點。
(三) 幼兒園規模以6-12個班為宜,一般神局不超過15個班。每班幼兒人數一般為:小班 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游猛讓。
其他有關說明案例民辦知耐幼兒園參照本標準執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
1、幼兒園每班應設專用室外活動場地,面積不宜小于60m2人均面積不應小于2m2。各班活動場地之間宜采取分隔措施;
2、幼兒園應設全液空園共用活動場地,人辯巧均面積不應小于2m2;
3、托兒所室外活動場地人均面積不應小于3m2;
4、城市人口密集地區改、擴建的托兒所,設置室外活動場地確有困難時,室外活動場地人均面積不應小于2m2。
5、共用活動場地應設置游戲器具、沙坑、30m跑道、洗手池等,宜設戲水池,儲水深度不應超過0.30m;。游戲器具下地面及周圍應設軟質鋪裝。宜設洗手池、洗腳池;
6、托兒所、幼兒園的幼兒生活用房活動室、寢室及具有相同功能的區域,應布置在當地最好朝向,冬至日底層滿窗日鬧灶瞎照不應小于3h。
7、需要獲得冬季日照的嬰幼兒生活用房窗洞開口面積不應小于該房間面積的20%。
樓盤配套幼兒園 新政印發
日前,湖州市教育局發布“關于印發《湖州市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修訂)》浙江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的通知”。就小區配建幼兒園事宜,出臺浙江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了相關政策規定。全文如下:
(截圖來源:)
湖州市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
(修訂)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湖州市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根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浙委發〔2019]34號)、《浙江省學前教育條例》《浙江省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修訂)》(浙教基〔2020 ]143號)、《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湖委發〔2020]20號)等法規、標準和相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是指各地進行舊城改造、新區建設和撤村建居等建設的住宅小區所需配套建設的幼兒園,包括商品住宅小區開發和政府投資建設保障性住房(含安置房)建設中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幼兒園(以下簡稱配套幼兒園)。
第三條 各區縣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教育等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相關工作,保障配套幼兒園與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和同步交付使用。對存在配套幼兒園緩建﹑縮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問題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住宅小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第四條 各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教育、發展改革、建設等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城鎮發展、人口增長、流動人口子女入園和三孩政策實施等實際,編制當地學前教育設施布點專項規劃,也可結合教育設施布點專項規劃一并編制。各區縣應當將教育部門納入當地規劃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應當在組織編制或者修改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時,落實學前教育設施布點專項規劃的相關內容。
第五條 學前教育設施布點專項規劃中,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 50180 - 2018)配套建設幼兒園,規模按城鎮住宅小區就學半徑、規劃居住人口數量或建筑面積進行測算。原則上新區按5000人口配套建設1所9-12班的標準幼兒園。對居住人口密集﹑集中成片開發區域在滿足服務半徑的前提下應優化規模統籌考慮,以發揮公共教育資源的服務效力。若需兼顧嬰幼兒的托班需求,則應在原有基礎上適當擴大配套幼兒園建設規模。
對非成片開發用地的零星住宅建設或組團開發區域,規劃居住用地住宅建筑面積或居住人口達不到配建標準要求的小規模小區,根據“小小區大配套”原則,按規劃標準和區域居住人口科學測算生源數量,結合實際另行規劃預留出幼兒教育用地或將幼兒園集中規劃在相鄰較大區塊內。
第六條 配套幼兒園建設項目必須嚴格遵瞎晌型守項目建設基本程序,報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
第謹芹七條 根據學前教育設施布點專項規劃和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及相關建設標準,發展改革部門在項目審批時應當明確配套幼兒園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與建設標準;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出具規劃條件時,應當明確配套幼兒園的選址位置、建設要求等內容。對需配套建設幼兒園的地塊,在土地供應時應當明確配套幼兒園的用地面積、具體位置、建設要求、建設期限、裝飾裝修標準、建成后產權歸屬單位、交付方式、監管要求等內容,并在土地出讓公告須知中予以明確。競得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前,應先與配套幼兒園產權歸屬單位簽訂建設協議。
配套幼兒園用地應獨立,用地范圍內地上不得布置非幼兒園用建筑或設施;不得在配套幼兒園用地范圍內設置任何與地下聯通的地上出入口和設施。
第八條 發展改革部門立項審批、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審查住宅小區建設項目設計方案時,應根據規劃條件和《托兒所、幼兒園建磨猜筑設計規范》(JGJ39 - 2016)和《幼兒園建設標準》(建標175- 2016)等標準,審查配套幼兒園的位置建設規模、出入口設置、用電容量、建設要求等,并征求教育部門的意見,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審查通過。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以組織會審形式進行審查的,應當通知教育部門參加。
配套幼兒園應當日照充足、功能獨立,與住宅小區其他用地界限明確,并單獨提供安全暢通的出入口。
配套幼兒園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建筑設計標準和抗震設計規范進行設計、建設,滿足消防、反恐、衛生、環保等相關要求,適當預留人員暢行和車輛停放的空間。同時,應充分考慮學前教育的特殊性,做好活動場地、綠地及相關環境的設計和施工,確保幼兒和教職工安全。
第九條 建設部門須邀請教育行政部門參與幼兒園園舍建設的監督工作。發展改革部門、建設部門或項目建設單位須邀請教育部門參與幼兒園園舍的驗收工作。
第十條 按照“誰開發建設,誰完善配套”原則,配套幼兒園由開發建設單位配套建設,保證配套幼兒園建設與小區開發建設同步進行。建設單位分期建設有配套幼兒園項目的住宅小區時,配套的幼兒園應當與住宅小區第一期同步規劃、設計、立項、建設、驗收和竣工移交。凡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配建幼兒園設施或未隨所在居住區當期住宅項目同步建成的,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不予竣工規劃核實,并依法限期整改。
獨立用地的幼兒園應與周邊住宅小區開發時序相配套,并根據當地人民政府要求明確建設主體。
第十一條 鼓勵開發建設單位對配套幼兒園進行裝修并配置園所內部設施。配套幼兒園裝修未納入總承包合同的,在幼兒園施工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裝修承包單位可以進場裝修施工。配套幼兒園裝修標準不得低于省一級幼兒園標準要求,裝修方案需經當地教育部門審核同意。
第十二條 配套幼兒園建成(包括合同約定的裝修工程)后,建設單位須及時將幼兒園無償移交給轄區教育部門管理和使用,由轄區教育部門舉辦成公辦幼兒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做好機構編制、教師配備等工作。
第十三條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對配套幼兒園的土地使用權從住宅開發地塊中單列,土地用途按幼兒園用地辦理配套幼兒園的不動產權證。同時,根據土地出讓合同或土地劃撥決定書明確的產權歸屬單位,直接辦理配套幼兒園初始登記,登記發證信息與稅務部門共享。
第十四條 配套幼兒園屬于公共教育資源,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改或閑置,不得出租、出售、轉讓、抵押或改變用途。對因城市建設改造確需征收或者占用幼兒園的,應當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則,依據學前教育設施布點專項規劃就近或者易地重建,不得影響或者中斷正常保育教育工作。
規劃配套幼兒園用地一經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或擅自變更。確需調整的,應當按法定程序調整相關規劃,調整后的規劃用地面積不得少于原有面積,并經教育、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五條 各區縣教育部門要會同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發展改革、財政、綜合執法等行政部門對配套幼兒園建設和使用情況進行聯合檢查,發現配套幼兒園存在規劃不到位、應建未建、建而未交、未辦成公辦幼兒園、閑置或改作它用的,要依法依規責令整改并追究責任。
第十六條 配套幼兒園招生應當優先滿足本住宅小區內適齡幼兒入園需求。配套幼兒園收費標準由各地發展改革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會同當地相關部門制定。
第十七條 配套幼兒園為獨立辦學單位,其安保及物業服務均有獨立體系。配套幼兒園為獨立用地,獨立管理的,免交小區物業管理費。
第十八條 各區縣要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調整健全當地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的實施辦法,對規劃、設計、建設、移交、舉辦以及回收、補建等作出具體規定。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2016年印發的《湖州市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來源:湖州市教育局
余杭區托育樓層要求
不得超過3層
根據國家《托兒輪吵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年版)規定:幼兒園生活用房應布置在三層及以下。又規定:托兒所生活用房應布置在首層。當布置在首層確有困難時,可將托大班布置在二層,其人數不超過60人,并符合有關防火安全疏散規定。銀談因此,幼兒園建筑般不超過三層。托兒所雖沒有層數限制規定,但對托大班生活用房臘搏侍布置的樓層有限制規定
幼兒園的設計規范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 39—87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為保證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質量浙江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使托兒所浙江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幼兒園建筑符合安全、衛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于城鎮及工礦區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鄉村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可參照執行。
第1.0.3條 托兒所、幼兒園是對幼兒進行保育和教育的機構。接納不足三周歲幼兒的為托兒所,接納三至六周歲幼兒的為幼兒園。
一、幼兒園的規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為浙江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
大型浙江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10個班至12個班。
中型:6個班至9個班。
小型:5個班以下。
二、單獨的托兒所的規模以不超過5個班為宜。
三、托兒所、幼兒園每班人數:
1.托兒所:乳兒班及托兒小、中班15~20人,托兒大班21~25人。
2.幼兒園: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條 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設計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執行《民用建筑設計通則》以及國家和專業部門頒布的有關設計標準、規范和規定。
第二章 基地和總平面
第一節 基地選擇
第2.1.1條 四個班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應有獨立的建筑基地,并應根據城鎮及工礦區的建設規劃合理安排布點。托兒所、幼兒園的規模在三個班以下時,也可設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層,但應有獨立的出入口和相應的室外游戲場地及安全防護設施。
第2.1.2條 托兒所、幼兒園的基地選擇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應遠離各種污染源,并滿足有關衛生防護標準的要求。
二、方便家長接送,避免交通干擾。
三、日照充足,場地干燥,排水通暢,環境優美或接近城市綠化地帶。
四、能為建筑功能分區、出入口、室外游戲場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條件。
第二節 總平面設計
第2.2.1條 托兒所、幼兒園應根據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對建筑物、室外游戲場地、綠化用地及雜物院等進行總體布置,做到功能分區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適宜,游戲場地日照充足,創造符合幼兒生理、心理特點的環境空間。
第2.2.2條 總用地面積應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2.2.3條 托兒所、幼兒園室外游戲場地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必須設置各班專用的室外游戲場地。每班的游戲場地面積不應小于60m2。各游戲場地之間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應有全園共用的室外游戲場地,其面積不宜小于下式計算值:
室外共用游戲場地面積(m2)衡豎塵=180+20(N-1)
注:1、180、20、1為常數、N為班數(乳兒班不計)。
2、室外共用游戲場地應考慮設置游戲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貯水深度不超過0.3m的戲水池等。
第2.2.4條 托兒所、幼兒園宜有集中綠化用地面積,并嚴禁種植有毒、帶刺的植物。
第2.2.5條 托兒所、幼兒園宜在供應區內設置雜物院,并單獨設置對外出入口?;剡吔纭⒂螒驁龅?、綠化等用的圍護、遮攔設施,應安全、美觀、通透。
第三章 建筑設計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3.1.1條 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熱工設計應與地區氣候相適應,并應符合《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程》中的分區要求及有關規定。
第3.1.2條 托兒所、幼兒園的生活用房必須按第3.2.1條、第3.3.1條的規定設置。服務、供應用房可按不同的規模進行設置。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動室、寢室、乳兒室、配乳室、喂奶室、衛生間(包括廁所、盥洗、洗?。⒁旅辟A藏室、音體活動室等。全日制托兒所、幼兒園的活動室與寢室宜合并設置。
二、服務用房包括醫務保健室、隔離室、晨檢室、保育員值班宿室、教職工辦公室、會議室、值班室(包括收發室)及教職工廁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兒所、幼兒園纖蘆不設保育員值班宿室。
三、供應用房包括幼兒廚房、消咐禪毒室、燒水間、洗衣房及庫房等。
第3.1.3條 平面布置應功能分區明確,避免相互干擾,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第3.1.4條 嚴禁將幼兒生活用房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3.1.5條 生活用房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表3.1.5的規定。
第3.1.6條 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造型及室內設計應符合幼兒的特點。
第3.1.7條 托兒所、幼兒園的生活用房應布置在當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滿足冬至日底層滿窗日照不少于3h(小時)的要求,溫暖地區、炎熱地區的生活用房應避免朝西,否則應設遮陽設施。
第3.1.8條 建筑側窗采光的窗地面積之比,不應小于表3.1.8的規定。
第3.1.9條 音體活動室、活動室、寢室、隔離室等房間的室內允許噪聲級不應大于50dB,間隔墻及樓板的空氣聲計權隔聲量(RW)不應小于40dB,樓板的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LnT,W)不應大于75dB。
第二節 幼兒園生活用房
第3.2.1條 幼兒園生活用房面積不應小于表3.2.1的規定。
第3.2.2條 寄宿制幼兒園的活動室、寢室、衛生間、衣帽貯藏室應設計成每班獨立使用的生活單元。
第3.2.3條 單側采光的活動室,其進深不宜超過6.60m。樓層活動室宜設置室外活動的露臺或陽臺,但不應遮擋底層生活用房的日照。
第3.2.4條 幼兒衛生間應滿足下列規定:
一、衛生間應臨近活動室和寢室,廁所和盥洗應分間或分隔,并應有直接的自然通風。
二、盥洗池的高度為0.50~0.55m,寬度為0.40~0.45m,水龍頭的間距為0.35~0.4m。
三、無論采用溝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應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設幼兒扶手。每個廁位的平面尺寸為0.80m×0.70m,溝槽式的槽寬為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為0.25~0.30m。
四、炎熱地區各班的衛生間應設沖涼浴室。熱水洗浴設施宜集中設置,凡分設于班內的應為獨立的浴室。
第3.2.5條 每班衛生間的衛生設備數量不應少于表3.2.5的規定。
第3.2.6條 供保教人員使用的廁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內分隔設置。
第3.2.7條 音體活動室的位置宜臨近生活用房,不應和服務、供應用房混設在一起。單獨設置時,宜用連廊與主體建筑連通。
第三節 托兒所生活用房
第3.3.1條 托兒所分為乳兒班和托兒班。乳兒班的房間設置和最小使用面積應符合表3.3.1的規定,托兒班的生活用房面積及有關規定與幼兒園相同。
第3.3.2條 乳兒班和托兒班的生活用房均應設計成每班獨立使用的生活單元。托兒所和幼兒園合建時,托兒生活部分應單獨分區,并設單獨的出入口。
第3.3.3條 喂奶室、配乳室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喂奶室、配乳室應臨近乳兒室,喂奶室還應靠近對外出入口。
二、喂奶室、配乳室應設洗滌盆。配乳室應有加熱設施。使用有污染性的燃料時,應有獨立的通風、排煙系統。
第3.3.4條 乳兒班衛生間應設洗滌池二個,污水池一個及保育人員的廁位一個(兼作倒糞池)。
第四節 服務用房
第3.4.1條 服務用房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表3.4.1的規定。
第3.4.2條 醫務保健室和隔離室宜相鄰設置,與幼兒生活用房應有適當距離。如為樓房時,應設在底層。醫務保健室和隔離室應設上、下水設施浙江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隔離室應設獨立的廁所。
第3.4.3條 晨檢室宜設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處。
第3.4.4條 幼兒與職工洗浴設施不宜共用。
第五節 供應用房
第3.5.1條 供應用房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表3.5.1的規定。
第3.5.2條 廚房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托兒所、幼兒園的廚房與職工廚房合建時,其面積可略小于兩部分面積之和。
二、廚房內設有主副食加工機械時,可適當增加主副食加工間的使用面積。
三、因各地燃料不同,燒火間是否設置及使用面積大小,均應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四、托兒所、幼兒園為樓房時,宜設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
第六節 防火與疏散
第3.6.1條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的防火設計除應執行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外,尚應符合本節的規定。
第3.6.2條 托兒所、幼兒園的生活用房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中,不應設在四層及四層以上;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不應設在三層及三層以上;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不應超過一層。平屋頂可做為安全避難和室外游戲場地,但應有防護設施。
第3.6.3條 主體建筑走廊凈寬度不應小于表3.6.3的規定。
第3.6.4條 在幼兒安全疏散和經常出入的通道上,不應設有臺階。必要時可設防滑坡道,其坡度不應大于1∶12。
第3.6.5條 樓梯、扶手、欄桿和踏步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樓梯除設成人扶手外,并應在靠墻一側設幼兒扶手,其高度不應大于0.60m。
二、樓梯欄桿垂直線飾間的凈距不應大于0.11m。當樓梯井凈寬度大于0.20m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三、樓梯踏步的高度不應大于0.15m,寬度不應小于0.26m。
四、在嚴寒、寒冷地區設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樓梯,應有防滑措施。
第3.6.6條 活動室、寢室、音體活動室應設雙扇平開門,其寬度不應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應使用轉門、彈簧門和推拉門。
第七節 建筑構造
第3.7.1條 乳兒室、活動室、寢室及音體活動室宜為暖性、彈性地面。幼兒經常出入的通道應為防滑地面。衛生間應為易清洗、不滲水并防滑的地面。
第3.7.2條 嚴寒、寒冷地區主體建筑的主要出入口應設擋風門斗,其雙層門中心距離不應小于1.6m。幼兒經常出入的門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距地0.60~1.20m高度內,不應裝易碎玻璃。
二、在距地0.70m處,宜加設幼兒專用拉手。
三、門的雙面均宜平滑、無棱角。
四、不應設置門坎和彈簧門。
五、外門宜設紗門。
第3.7.3條 外窗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動室、音體活動室的窗臺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距地面1.30m內不應設平開窗。樓層無室外陽臺時,應設護欄。
二、所有外窗均應加設紗窗?;顒邮摇嬍?、音體活動室及隔離室的窗應有遮光設施。
第3.7.4條 陽臺、屋頂平臺的護欄凈高不應小于1.20m,內側不應設有支撐。護欄宜采用垂直線飾,其凈空距離不應大于0.11m。
第3.7.5條 幼兒經常接觸的1.30m以下的室外墻面不應粗糙,室內墻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潔的材料,墻角、窗臺、暖氣罩、窗口豎邊等棱角部位必須做成小圓角。
第3.7.6條 活動室和音體活動室的室內墻面,應具有展示教材、作品和環境布置的條件。
第四章 建筑設備
第一節 給水與排水
第4.1.1條 托兒所、幼兒園應設室內給水排水系統。衛生設備的選型及系統的設計,均應符合幼兒的需要。
第4.1.2條 有熱源條件時可設置或預留熱水供應系統。
第二節 采暖與通風
第4.2.1條 采暖區托兒所、幼兒園應用低溫熱水集中采暖。熱媒溫度不宜超過95~70℃。幼兒用房的散熱器必須采取防護措施。不具備集中采暖條件的二層以下房屋用壁爐、火墻采暖時,必須有高出屋面的通風、排煙等措施。
第4.2.2條 托兒所、幼兒園與其它建筑共用集中采暖時,宜有過渡季節采暖設施。
第4.2.3條 托兒所、幼兒園生活用房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廚房、衛生間等均應設置獨立的通風系統。
第4.2.4條 主要房間室內采暖計算溫度及每小時換氣次數不應低于表4.2.4的規定。
第三節 電氣
第4.3.1條 幼兒用房選用的燈具應避免眩光。寄宿制托兒所、幼兒園的寢室宜設置夜間巡視照明設施。
第4.3.2條 活動室、乳兒室、音體活動室、醫務保健室、隔離室及辦公用房宜采用日光色光源的燈具照明,其余場所可采用白熾燈照明。當用熒光燈照明時,應盡量減少頻閃效應的影響。醫務保健室和幼兒生活用房可設置紫外線燈具。
第4.3.3條 照度標準不應低于表4.3.3的規定。
第4.3.4條 活動室、音體活動室可根據需要,預留電視天線插座,并設置帶接地孔的、安全密閉的、安裝高度不低于1.70m的電源插座。
第4.3.5條 在供應用房的電氣設計中應為各種機電和電熱設備提供或預留電源。
第4.3.6條 托兒所、幼兒園應設置電話、電鈴。
附錄一 名詞解釋
1、全日制托兒所、幼兒園:幼兒白天在園、所生活的托兒所、幼兒園。
2、寄宿制托兒所、幼兒園:幼兒晝夜均在園所生活的托兒所、幼兒園。
3、活動室:供幼兒室內游戲、進餐、上課等日常活動的用房。
4、寢室:供幼兒睡眠的用房。
5、乳兒室:托兒所中供乳兒班玩耍、睡眠等日常生活的用房。
6、喂奶室:家長或保育員對乳兒哺乳的用房。
7、配奶室:配制乳兒食用乳汁的用房。
8、音體活動室:進行室內音樂、體育游戲、節目、娛樂等活動的用房。
9、隔離室:對病兒進行觀察、治療的用房。
10、晨檢室:早晨幼兒入園、入所時進行健康檢查的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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